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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1520251368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8-11 成文日期 2025-08-11 16:08
生效日期 2025-08-11 16:08 废止日期 2025-09-09 16:09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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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规〔2024〕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抚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优化方案》对抚远市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目前已形成《优化方案》公示稿(见附件)。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9月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抚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ljfy.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您可通过邮寄信件、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抚远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迎宾路164号);

邮政编码:156500;

联系电话:0454-2131377。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优化方案》公示稿,《优化方案》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优化方案》建言献策!

 

附件:《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稿.pdf

监审:张金玲

审核:李长星

编辑: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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