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规〔2024〕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抚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优化方案》对抚远市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目前已形成《优化方案》公示稿(见附件)。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9月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抚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ljfy.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您可通过邮寄信件、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抚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抚远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迎宾路164号);
邮政编码:156500;
联系电话:0454-2131377。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优化方案》公示稿,《优化方案》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优化方案》建言献策!
监审:张金玲
审核:李长星
编辑: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