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水务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2024年第2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二十六:环境管理存在短板。2024年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案件5起,在日常监督中存在缺位现象,河道采砂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问题二十六:加强日常监管,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对违法采砂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问题二十六:
1.加大执法力度。我局联合抚远市纪委监委、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盗采砂石百日行动,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已查5起非法采砂案件,已全部结案,累计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17余万元,没收砂石3.6万余立方米。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2.加强监管。我们建立健全了河道巡查机制,提高了巡查频次。通过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用砂企业的监管,如各个商混站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加强对大型运输车的监控情况的掌握,让非法采砂难以运输。
3.加强宣传教育。在乡镇地区广泛张贴公告,明确告知公众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以及水务局对非法采砂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通过这一方式,我们确保信息能够传达到基层群众,提高他们的警惕性和参与度。水务局官方公众号宣传:我们充分利用水务局官方公众号这一平台,定期发布关于非法采砂的处罚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非法采砂的严重后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大幅度减少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形成震慑,维护河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各界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抵制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有效保护水域生态安全。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23日
六、受理部门:抚远市水务局
七、受理电话:0454-2132584
八、受理地址:抚远市泰山街8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抚远市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抚远市水务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