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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变更批复的公示

日期:2025-05-19 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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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抚远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部分计划实施项目进行变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

2025年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26号)指标文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38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4万元。按照《关于抚远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的批复》(抚政函〔20258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意愿,拟对部分计划实施项目申请变更。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原计划拟变更项目

东红村农机服务厂房项目,计划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59万元。不予实施。

二、变更后计划实施项目

1、黑瞎子岛镇东安村抚远市玖成智慧农业温室项目,计划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4万元。

2、抚远市浓桥镇东极白鹅种鹅养殖基地,计划使用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5万元。

以上变更后计划实施项目共2个,项目使用中、省级衔接资金合计1959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519日至529日。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受理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关于抚远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变更的批复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

监审:刘成伟

审核:梁宏图

编辑:崔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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