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赋能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我市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生产资料补贴政策,给予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金额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经户申请、村级调查申报、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审批后,共确定185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发展庭院经济,共需发放庭院经济生产资料补贴金额17.5568万元。
现将《抚远市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奖补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监督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0454—2138427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5日
监审:刘成伟
审核:梁宏图
编辑:崔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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