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抚远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明确的原则和程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及“人才储备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一、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如公示期间存在争议或本人自愿放弃,依次递补。
二、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
综合考虑抚远市社区工作实际,建立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本次“人才储备库”包括以下3类人员:
(1)已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除上述人员之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前10名人员(含同分);
(3)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
面试缺考、违纪和自主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储备库”名单。
抚远市辖区内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后,根据《关于抚远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程序要求,按照“人才储备库”排名从中补录人员到社区工作者岗位。补录程序参照体检和考察环节,储备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用人单位负责人选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储备库名单有效期为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止。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
0454-212368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2:抚远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人员名单
中共抚远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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