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24〕1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精准兑现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抚远市(含前哨、前锋、二道河农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补贴政策群体
1.城镇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在抚远市参加社会保险,当年度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申领补贴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二寸蓝底照片1张;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6、7页;
3.2025年度养老缴费凭证(银行出具的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个人实缴信息单、税务部门出具的实缴凭证,任意一种即可);
4.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全省“一卡通”平台系统通过身份证号码自动识别享受补贴人员最新的社会保障卡号完成补贴发放。社会保障卡务必保持激活状态,以免影响发放);
5.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截图;
6.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如需代领,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字按指纹),同时需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放补贴金额标准
社保补贴按照每月183.00元执行,全年定额2196.00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当年退休人员按本年度实际缴费月数确定)。
四、不享受补贴政策人员范围
1.已累计领取社保补贴满60个月的人员;
2.本人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处于存续状态,或本人在其他工商主体中担任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合伙人的人员;
3.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4.处于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期间的人员;
5.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存在跨年缴费情况的人员,即非当年度正常缴费、后期补缴的,不享受对应年度社保补贴(例如:2026年1月补缴2025年度养老保险的,不享受2025年度社保补贴);
6.其他按规定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领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30日(工作日办理),期限内未主动申报,视同放弃补贴待遇。
2.申领地点:抚远市劳动保障中心一楼(抚远市正阳路207号)。
六、咨询电话
0454-2122668
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日
编辑:陈星宇
审核:杨 阳
监制:董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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