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抚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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