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办理工作即将开始,有需要办理的市民请至抚远市应急管理局4楼411室提交申请(地址位于抚远市政府东侧210米,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本次零售点设置数量为抚远市内10个、寒葱沟镇5个、前哨农场5个、前锋农场5个、其它乡镇各2个,报满为止,额满不再受理。
一、零售点设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且满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相关要求。
2.有至少2名从业人员,提交申请时每名从业人员需携带3张1寸照片(白底),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从业人员需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安全管理要求:
1.所有取得许可的零售经营者按要求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并接受其配送服务,不得到企业仓库自行提取,严禁走街串巷销售行为。
2.烟花爆竹产品仅限储存在通过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不得将烟花爆竹放在未经许可的仓库、民房等处,如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严禁经营无准入封签产品,严禁超范围经营礼花弹等A级、B级产品,严禁经营“三无产品”。
4.严查重处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违反“三严禁”行为,对零售店符合“两关闭”要求,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2日(工作日时间)
咨询电话:0454-2131387,13512656059(优先咨询)。
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监审:白晓宇
审核:刘俊
编辑:施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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