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至18日在抚远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李妍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刘善友,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祥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高大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志刚等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希望新任命同志牢记使命担当,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要牢固树立为民理念,严守履职规矩,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实干作为,为推动抚远各项事业提质增效贡献应有力量。
监审:郭焓
审核:贲丽茹
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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