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李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祥锐,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了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虎等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于天明辞去抚远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宋雷代理抚远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职议案。郑志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希望,新任职人员要筑牢政治忠诚,恪守法治准则,厚植为民情怀,立足岗位担当实干。要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勤勉履职、清正用权,奋力服务抚远各项事业发展大局。
监审:郭焓
审核:贲丽如
编辑:陈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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