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4〕572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国有贫困林场
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帮助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国有贫困林场尽快脱贫致富,经省政府批准,现将2014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类05款,请按照具体支出情况分列至项级科目。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增收致富项目。各地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负责监督使用,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分发).xls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有关市县林业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