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5〕408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以工代赈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现拨付你单位“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并按照具体支出情况分列至项级科目。
请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负责监督使用,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5年8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有关市(地)、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