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6〕26号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6年“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以工代赈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省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前告知你市(县、单位)2016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指标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扶贫”科目,并按照具体支出情况分列至项级科目。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资金到位后,及时落实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明确职能和责任,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有关市、县发展改革委(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