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6〕428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国家和省级贫困县
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28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市)产业扶贫力度,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县(市)国家和省级贫困县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重点用于贫困县围绕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市场条件和产业氛围,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致富项目,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使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受益。此项资金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资金到位后,由你县(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