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抚远
:
手机APP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抚远
黑瞎子岛
搜索
新闻
政务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请抚远市以下车辆及时办理检验、报废业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为及时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真正起到对违法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警示作用,
抚远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对辖区逾期未检验的货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望以下相关车辆所有人
尽快前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报废和检验业务。
车辆检验流程:
请带上车辆行驶证、交强险保单,驾车到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检验。
车辆注销业务办理流程:
请致电
抚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
所
0454-
2135122
进行咨询。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
抚远市人民政府主办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邮编:156500 电话:0454-2131011 邮箱:fyxxzx1@163.com
网站标识码 2308330002
备案序号 黑ICP备05004627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3302000002号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