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在认真总结2024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抚远市政府坚持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合法公开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辅以政务新媒体和相关政务平台,确保政府信息的高效、广泛传播。2024年度,抚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766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8000余条。各类信息涵盖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等多个领域,全面保障了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策公开方面,注重发布最新政策文件、政府会议纪要、重大决策部署等,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动态的实时知悉。通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结合,构建了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信息传递效率。此外,政府网站还积极响应市民关切,受理并办结市民提出的12345热线事项13件,热线办结工单量达到63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之一。2024年,抚远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涉及政策解读、市场监管等领域。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处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充分保障了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强化了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登记、办理和答复环节的联动机制,提升了办理效率和公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抚远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和准确性。为此,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专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严格按规定不予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合理、有度的原则。同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管理机制,提高了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抚远市继续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的投入和维护,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和操作系统,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互动性。通过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多层级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政务公开工作系统的逐步完善,增强了政府信息发布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完善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多层级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的精准与及时。针对信息公开量增大的实际情况,抚远市提升了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器配置和安全防护,确保网站长期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抚远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了明确的责任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环节有序开展。我市积极响应佳木斯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形成了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管理框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通过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等手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针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的需求,市政府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和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考评,确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7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7

行政强制

4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1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1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1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及时将新政策、新规定以及监管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滞后,影响了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高部分政策解读缺乏深度和针对性,尤其是文字解读内容简单、空洞,未能深入分析政策背景、实施细则等关键信息。这使得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影响了政策的有效传播和执行;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尽管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渠道仍较为单一,未充分利用视频、图表等多种形式来呈现信息,导致信息传递的方式和影响力存在局限。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抚远市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信息公开中的责任,细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全面、发布及时。同时,增强信息公开的协调性,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进行;二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对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注重结合具体案例、数据分析等形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实施的背景、目的及细则;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的方式,增加视频解读、图表展示等多样化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此外,还将探索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公众参与感;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通过定期的培训和业务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能力,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对发布人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抚远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监审:张涛

审核:王壮

编辑:郭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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