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抚远市民政局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规划信息、预算决算、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通知组织各科室转载上级单位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需经过严格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活动、公文等,坚决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政策性、准确性、时效性,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民政方面的政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共发布信息134条,其中,抚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条,“抚远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14条。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党的二十大和重大敏感时间节点的安全保障和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够广泛,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此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问题。
(二)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是加强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众;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抓好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辑:刘梦
审核:陈春艳
监审:刘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