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2023年9月-12月城乡低保人员公示单

发布时间:2023-12-20    信息来源:抚远市民政局      打印  

根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黑民规〔2021〕16号文件,现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市民政局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友谊路5号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2132406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fymzswfwzx@163.com

附件1:(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9月.xlsx

附件2:(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0月.xlsx

附件3:(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1月.xlsx

附件4:(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2月.xlsx


抚远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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