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公路管理站于2020年3月16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833202000002),因建设主体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规划许可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抚远市公路管理站于2020年3月16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833202000002),因建设主体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规划许可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