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抚远市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打印  

 

抚政办发2018〕63号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抚远市第一批“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进一步创优我市营商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抚远市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单》共涉及30个单位、33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凡列入《清单》的事项,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等方式,在企业和群众一次性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正式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跑办”或“零上门跑办”。

二、对于仍需企业和群众多次往返、多口办理的事项,各部门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拓宽服务指南公开渠道、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网上预审或网上办理、推行涉及费用快捷支付和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等方式,力争更多的事项实现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并适时公布市级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抚远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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