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抚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我市2023年1月份微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共计1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
附表:抚远市2023年1月份微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本情况表.xls
抚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发文机构 |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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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2-01 | 成文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黑龙江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抚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我市2023年1月份微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共计1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
附表:抚远市2023年1月份微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本情况表.xls
抚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