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远市致远东极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7日,我局拟对抚远市致远东极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3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抚远市致远东极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抚远市中俄沿边示范区内(134度24分25.349秒,48度21分27.933秒)

(三)建设单位:抚远市致远东极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新建1条年产10万m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12万m3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和1套年产200t乳化沥青设备;储运工程为新建2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2个矿粉筒仓、6个沥青储罐、2个柴油储罐和1个混凝土外加剂储罐,依托4座砂子料场、4座碎石料场和2座沥青铣刨料料场;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中供水、供电和生活采暖均依托现有工程,生产供热新建1台100万kcal/h燃油导热油炉。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送入抚远市污水处理厂,中俄沿边示范区已建设污水处理厂,下一步等待园区通知接入管网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水泥混凝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设置两级的沉淀池(池体内设两个隔断,一级沉淀池容积长13.5米、宽4.5米、深3.0米,容积182立方米;二级沉淀池长13.5米、宽4.0米、深3.0米,容积162立方米),池体进行防渗处理,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污染防治。骨料堆场及装卸粉尘半封闭式,构筑物三面及顶部设置挡风墙体,留一面用于物料装卸,堆场地面已硬化,物料采用苫布苫盖,设置固定洒水降尘点,定期洒水降尘。运输扬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抛洒,保持车体整洁,净车上路。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燃料为柴油,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沥青烟废气(包括沥青储罐呼吸气、沥青加热烟气、沥青搅拌系统废气及沥青成品卸料烟气):引入骨料加热燃烧器中进行二次燃烧,利用骨料干燥筒内燃烧器燃烧产生高温进行燃烧,再与骨料加热燃烧器烟气、骨料烘干和筛分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DA001)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筛分混合废气(包括骨料烘干工序、筛分工序、骨料加热柴油燃烧器燃烧废气): 一起引入布袋除尘装置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筒仓设置风机,经自带的振动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DA003-DA004)排放。搅拌机粉尘:搅拌机为密闭设备,粉尘经搅拌主机自带的反吹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在搅拌设备内自然沉降。筒仓粉尘:筒仓设置风机,水泥仓、粉煤灰仓经自带的振动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DA005-DA008)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接地安装时加软垫减振,安装时对所用的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软连接和隔声消声措施。(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4.2.1“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 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管理。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低于10 t/a,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3.8“HJ 1259 规定的纳入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的,用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专门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可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本项目拆除原有危废贮存点,新建1间危废贮存点,设在厂区南部,临近大门磅房,面积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贮存能力5.0t,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粘土铺底,上铺10~15cm的水泥并硬化,面层刷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7cm/s地面及墙裙用防渗要求相同。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导热油锅炉内的导热油每五年更换一次,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不在厂区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机修产生的废机油、柴油储罐油污、废乳化剂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6.1中“a)任何不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b)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生产过程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通过定期清灰装置(脉冲喷吹)落入集尘斗中,重新引入混凝土生产流程,作为原材料的一部分使用。

(五)地下水、土壤防范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储罐区、沥青搅拌区。其中危废贮存点贮存点应采取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措施,设置防渗层,防渗层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采用天然材料防渗时,天然材料层厚度不应小于1m,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 。采用人工合成材料防渗时,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其他具有同等或更优防渗性能的材料,人工合成材料层厚度不应小于2mm,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 。地面与裙脚同样要用坚固、防渗且与危险废物相容的材料建造,地面设一定坡度和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其他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一般防渗区:水泥混凝土沉淀池、生产作业内其他区域。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采用一般水泥硬化。

(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情况:无 

五、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编辑:武金星

审核:李明远

监审:王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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