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第一季度廉租房补贴名单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3-23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时间:2023-03-23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依据抚建规范[2022]1号《抚远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经初步核查,认为下列申请人家庭条件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我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13946480981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补贴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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