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2020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自评报告

发文机构 财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3-30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时间:2021-03-30    信息来源:财政局      打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市收到黑财指(经)【2020】42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3291.47万元,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1531332.24亩,其中地表水合法实际种植面积24403.99亩,地下水合法实际种植面积1506928.25亩。分解下达到别拉洪乡、通江乡、乌苏镇、鸭南乡、海青乡、寒葱沟镇、浓桥镇、浓江乡、黑瞎子岛镇、河道管理站、农场事务中心、林业和草原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良种场、渔场、三江自然保护区16个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年度资金总额13291.47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实际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3291.47万元,资金兑付率100%。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我市对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由财政局牵头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统筹协调解决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由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业惠农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相关事宜。实行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将各类财政补贴通过银行拨付给农户,实现资金规范管理、动态监管,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农户身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总体目标,全年按计划全部完成。我市认真落实好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与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抚远市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实现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及时发放、保护了农民利益,激发稻谷市场活力,有效促进稻谷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补贴资金用于兑付稻谷生产者补贴比例,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

2.质量指标。

(1)补贴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率,全年实际完成为100%,及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2020年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公示全部到村、乡镇和单位。

(2)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减少中间环节,让农户及时准确的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3)补贴资金兑付率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3291.47万元,实际发放13291.47万元,兑付率100%,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3.时效指标。

(1)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我局与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五部门联合,及时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抚远市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根据上级拨付生产者补贴资金和当地农业和农村局和统计局提供的分户数据测算出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确定无异议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效益指标

1. 经济效益指标。

(1)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者收益,提高了农户的亩产经济效益,提高了经济收入。

2.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在保证农户基本收益的基础上,2020年稻谷的种植面积较上年增加1714亩,稻谷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程度有所提高,提高了农户的收益,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稻谷种植者满意度为指标指标值=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积极联合统计、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做到及时核对各项补贴数据,做到数字精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公开绩效指标,进一步完善指标参数,使指标参数更加合理,更加直观利于操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抚远市2020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抚远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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