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安排批复的公示

发文机构 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3-16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时间:2020-03-16    信息来源: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打印  

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方案已经以(抚政函〔2020〕13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附件:1.抚政函〔2020〕13号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安排的批复.pdf

2.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pdf

  人:姜清波

监督电话:0454-213842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抚远市扶贫办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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