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远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更新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官网主动公开信息7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动态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3年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审计局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抚远市人民政府官网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进一步将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