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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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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事项公开,按要求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各单位政务新媒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网站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23条政务新媒体多个平台共计7000余条有效保障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网站受理12345市民事项19件已全部办结。12345热线办结工单量为57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证了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渠道畅通。今年,抚远市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实行“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提高政务公开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要求,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做好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7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5

行政强制

4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经过全市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还需优化。下一步我市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发布格式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信息发布标题和格式混乱的问题,改善群众浏览和阅读体验。多方位丰富解读形式,通过通俗化的解读,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优化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抚远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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