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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三侨考生”身份审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772024129938 主题分类 港澳台侨工作,侨务工作,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08 成文日期 2024-01-08 15:01
生效日期 2024-01-08 15: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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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省招考院有关规定,2024年我省将继续实行“三侨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中考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及佳木斯市委统战部《关于办理2024年佳木斯市中考高考“三侨考生”身份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为严谨有序做好2024年“三侨考生”身份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我市审核“三侨考生”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高考考生为2024年3月12日至3月13日;中考考生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认定范围

在我市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具有抚远市户籍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具体认定条件按照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发〔2009〕5号)执行。

三、信息公示

复审合格的高考“三侨考生”相关信息将在中共黑龙江省统一战线工作部网站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16日。

网址:(http://www.hljtyzx.gov.cn/index.html)

四、相关要求

审核中考高考“三侨考生”身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行政权力线上申报、初审,线下复审的要求,按时上报。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考生”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关资格,并对违规违纪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刘颖、袁月 

联系电话:0454-2139899

                               抚远市委统战部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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