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
你单位《抚远市关于申请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请示》已收悉,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8号)文件要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申请资金总额
红光赫哲族村水貂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所需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元(443万元)。
二、具体用途明细
1. 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总额为322.54万元。其中:养殖貂棚14栋5104㎡,需资金262.79万元;混凝土道路2552㎡,需资金28.07万元;供水系统1套,需资金9万元;排水系统1套,需资金4.5万元;储粪池150㎡,需资金13.5万元;围栏334m,需资金4.68万元。
2. 设备购置所需资金总额为120.46万元。其中:貂笼箱1276套,需资金102.08万元;产子盘7656套,需资金7.66万元;大底7656套,需资金7.66万元;水盒15312套,需资金3.06万元。
3. 管理费9万元。按照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提取项目管理费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万元,省级资金6.9万元),可用于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请你单位按照抚远市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严格执行。
附件:抚远市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xls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编辑:倪宝智
审核:拉巴普赤
监审:刘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