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抚远市卫生健康局医师执业注册许可信息公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xls
监审:葛立峰
审核:李道广
编辑:郭雨萌
索引号 | 230883卫生健康局1233202513615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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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10:04 |
生效日期 | 2025-04-07 10:04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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