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抚远市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抚远市教育局指定学校(详见采购文件);
3、交货方式:各学校每周配送一次;
4、配送天数:学生营养餐110天(按实际在校天数及实际供货数计算);
5、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国家贫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抚远市政府财政资金。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食品
坚果
1.坚果比例满足100%;
2.原材料制作去壳烘干,不添加其他添加剂、香辛料等配料;
3.坚果内容设置 核桃仁 巴旦木仁 腰果仁 榛仁 南瓜子仁 杏仁 松仁 花生仁 瓜子仁 夏威夷果仁,共10种坚果,需提供两种产品轮换供餐,每种产品至少包含4种以上(包含4种)坚果,两种产品中的坚果不能重复;
4.坚果包装上有学生营养餐标志;
5.克重≥20克 保质期≥180天 ;
6.GB/19300—2014 国标标准;
7.预计单价2.2元。
混合冻干水果:
1.配料表:果干类要含芒果,黄桃,苹果,草莓,火龙果,香蕉,菠萝蜜 ,猕猴桃,共8种水果,果干比例100%。需提供两种产品轮换供餐,每种产品至少包含3种以上(包含3种)水果,两种产品中的水果不能重复。(需提供产品外包装材料证明);
2.原材料去壳冻干制作,不添加其他添加剂、香辛料等配料;
3.感观:具有正常果蔬籽、果干的色泽、气味和滋味,口感松脆,不得有酸败等异味,无异物、无霉变、无虫蛀。无虫螨类及其他寄生体霉菌,无啮齿类动物啃咬痕迹;
4.污染物含量符合GB2762现行标准;农药残留符合GB2763现行标准;
5.净含量:果干≥13g/袋。(需提供产品外包装材料证明);
6.外包装:外形完整、紧密、无破损,内包装采用食品级PET内膜袋,印有学生营养餐专供相关标识。
7.保质期:≥180天。(需提供产品外包装材料证明)
8.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14884现行标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预计单价2.2元。
(二)供货地点
抚远市第一小学、抚远市第二小学、抚远市第三小学、抚远市第三中学、抚远市第二中学、海青镇中学、海青镇小学、乌苏镇赫哲族学校、浓桥镇中学、浓桥镇小学、寒葱沟镇中学、寒葱沟镇小学、通江镇中心校、前锋学校、二道河学校、前哨学校。
预 算: 5136人*110天*2.2元=1242912.00元
(三)售后服务及供应商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2.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定)。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⑴因坚果及冻干混合水果干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坚果及冻干混合水果干产品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⑵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把质量关。
⑶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食品等于配送当天无条件更换。
⑷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的饮用工作,做好师生安全营养餐知识培训。
⑸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
⑹严格执行坚果及冻干混合水果干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坚果及冻干混合水果干都要留样备查。
⑺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
(四)配送要求
1.中标供货企业根据学校制定的供货线路图、方案、配送时间等要求配送,配送校点数为16所,最远校点离中心城区约100公里。
2.每周配送次数为1次,如有变动,将提前一周通知供应商。每次配送的物品数量不超过学校5天的发放量。
3.中标供货商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供货食品的及时、供货食品运输安全。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后,保证在5天内开始供货。
5.配送到学校的食品必须免费向所有学校分别提供每个批次的留样产品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留样保存时间按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8日
抚远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编辑:殷志强
审核:李 爽
监审:邹佳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