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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远市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11202412988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05 成文日期 2024-01-04 14:01
生效日期 2024-01-04 14: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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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抚远市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监督检查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检查范围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大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学校单位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工作。

(二)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环节

以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水产制品、白酒、速冻食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或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过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范围生产等问题。

(二)食品流通环节

以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超市、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场所,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学校开学(园)、中高考期间;及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为重点时段,以食用农产品、肉类、水产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三无”、过期食品、劣质等假冒伪劣食品。

(三)餐饮服务环节

以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大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场所,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学校开学(园)前后、中高考期间;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单位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大型餐饮单位、经营生冷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监管单位。

各监管所可结合局部署和各辖区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对重点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检查频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全覆盖,划分风险等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根据省局下发的《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确定监管频次: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各监管所应根据实际,明确不同风险等级对应具体监管频次,并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根据对较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单位的监管原则,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检查方式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明确检查目的、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重点、时间安排、人员组成等。应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规范填写执法文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生产经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现场责令经营者改正,属于案源线索的,应当依照案件程序依法处置。  

(三)合理安排检查,提升监管效率。开展日常监督应合理安排检查,可与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级评定、保障等工作结合,工作任务量应合理分配,避免为完成任务在短时间内集中突击开展检查,切实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监管效率有效提升。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DOC (174KB)

附件下载: 附件2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DOC (233KB)

附件下载: 附件3食品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DOC (1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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