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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海青镇中心校房屋出租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63202513636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6-04 成文日期 2025-06-04 15:06
生效日期 2025-06-04 15:06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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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发挥闲置资产效益,按《抚远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教育局申请,现对海青镇中心校1444.73平方米闲置房屋使用权对外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标的出租方:抚远市海青镇中心校;

2.标的位置:抚远市别拉洪乡;

3.标的面积:1444.73㎡;

4.标的价格:以实际评估价格为准;

5.出租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

二、交易须知

1.承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出租交易如有竞争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5.承租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需对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房屋安全。在使用中,若因承租方不当行为导致房屋或其内部设施损坏,承租方需承担修复责任及相应的修复费用。

三、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

2.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7时;

3.抚远市海青镇中心校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4.联系人:张文新      联系电话:1559093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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