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关于做好2021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21〕123号)要求,经审核,拟将抚远市符合文件要求的5家企业认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为确保委托收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向中央储备粮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抚远市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远市支行举报。
受理单位:
中央储备粮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电话:0454-5740858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建三江分局前进农场
抚远市粮食局 电话:0454-2132757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正阳路225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远市支行 电话:0454-2133525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正阳路132号
附件:1.黑龙江省2021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资格认定条件.doc
2.抚远市拟纳入黑龙江省2021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公示名单.doc
抚远市粮食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