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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关于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情况汇报

索引号 230883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155202413019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文机构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3 成文日期 2024-01-13 10:01
生效日期 2024-01-13 10: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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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以‘放’为原则,以‘不放’为特例,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该下放的要下放到位”的指示精神,满足政府机构改革权力职能调整的迫切需要,我市营商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营商局成立以营商局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小组,为开展调整规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落实工作机制。市营商局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会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建立事项调整联络员制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保证此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高质量完成,市营商局组织召开全市各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培训会,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调整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梳理权责事项清单共3552项,其中新增67项行政权力事项,同时对依据效力不足的,坚决予以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其中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8项、删除119项、暂停实施2项、转变管理方式38项。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营商局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季度报告制度,及时跟进各部门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推进我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长效管理。

二、提请会议审议

市营商局对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比对后,除去2020年省政府文件取消、下放、属地化事项后,依法新增67项,共计3552项行政权力事项。经过本轮调整规范,共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190项,精简362项。

(一)保留事项3190项(附件1)。其中行政许可234项,行政确认66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36项,行政裁决6项,年检9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处罚2388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征用4项,其他类90项,行政复议2项。

(二)暂停实施、删除行政权力事项共121项(附件2)。共暂停实施、删除行政权力事项121项,其中暂停实施2项,删除行政权力119项。删除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13项。

(三)取消、下放、转变、属地化管理行政权力事项共241项(附件3)。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8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17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征收3项,税费减免2项、其他19项。转变、下放、属地化管理清单数共43项,其中转变行政权力38项。

如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建议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取消、删除、暂停实施、转变行政权力事项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发布,涉及法律法规修改的,按程序提请修法后发布。


附件:1. 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表(3190项).xlsx

附件:2.拟暂停实施、删除行政权力事项(121项).xlsx

附件:3. 拟取消、下放、属地化管理权力事项(241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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