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省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现对2017年1月1日-2025年6月10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拟补助单位进行公示。
对以上名单有异议和在抚远市区内(不含前哨农场、二道河农场、前锋农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未在补贴名单内且已投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的建设单位,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6月12日-14日)及时将充电桩建设信息补报给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办公室(行政中心313室),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郑
联系方式:0454-2132908 17262551867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2日
监审:杨立伟
审核:殷晓新
编辑:高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