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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5-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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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22〕6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抚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补充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在抚远市域内增补一家具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与现有四家机构在抚远市范围内(不含退垦区)共同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2年(2025-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涵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工作由抚远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遴选人员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参选承保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在本次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 参选承保公司在抚远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3. 参选承保公司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4. 接受抚远市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

5. 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程序

资料提报。递交遴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7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文件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送至抚远市财政局国际金融科,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资料审核。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资料评审。确定遴选通过机构名单。

确定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遴选机构名单。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抚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县级承保机构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遴选公告期限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九、其他要求

1. 遴选人根据评审标准综合得分确定中选名单后在抚远市政府网站公告中选结果,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中选公告结束后,中选承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抚远市财政局签订服务合同;

2. 参选承保机构如有放弃参选资格的,应当在遴选人正式发布中选结果公告前以书面形式向抚远市财政局告知;

3. 中选结果公告后,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资格且不得转让。公告后放弃中选资格的承保机构,其承保资格根据评审结果顺延补录,且不得参加下一周期遴选。

4.本次为补充遴选,仅新增1家机构,原有4家承保机构无需重复申报;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玉江

地    址:抚远市迎宾路87号抚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54-8905061

 

附件:抚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pdf

抚远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编辑:李哲希

编审:韩玉江

监审:王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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