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关于召开制定抚远市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加强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前期物业收费行为,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我市前期物业费收费管理标准听证方案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黑价规〔2017〕1号)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6月召开制定抚远市前期物业费收费管理标准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共设17人。其中:消费者9人,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2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领域专家6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抚远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2、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形式进行确定;

3、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领域专家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必须是抚远市行政区内的居民;

5、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四、具体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5月30日;

2、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抚远市人民政府313室)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晓新  联系电话:13329548103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监审:陈彤彤

审核:殷晓新

编辑:张薇薇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