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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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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抚远四中与一中初中部合校搬迁》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远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已于2021年10月竣工,现教学楼内设施基本到位;校园硬化、绿化、围栏、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待高、中考结束后,6月末立即招标、建设,至9月份基本能够达到投入使用标准。现正在与政府申请,9月将第一中学高中部整体迁入新建实验学校,作为普通高中;四中(职中初中部)和一中初中部并入一中原址,合并为初级中学,拟名抚远市第二中学。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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